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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专题工具箱
派遣、集体合同、裁员与高频复函
章节论点
劳动合同专题工具箱的阅读重点不是背条文,而是先搭建派遣、集体合同、裁员与高频复函这条规则骨架。
中文解读
把这一章读成制度地图会更有用:先看它保护谁、约束谁、通过什么程序落地,再把规则转成招聘、签约、排班、发薪、工伤、仲裁等具体动作。对企业管理者来说,它能降低合规失误;对劳动者来说,它能把维权从模糊不满改造成清晰主张。
章节知识路径
派遣、非全日制、涉外就业、返聘等场景不能简单套用普通劳动关系模板。
劳动治理并不只有个人合同,群体协商和工会程序同样重要。
退出劳动关系时,合法性、通知、程序和经济补偿是连在一起的。
劳动争议里,合同文本、通知、回执、考勤、工资单共同构成事实骨架。
关键论点
- 三、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2014年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公布 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 第二章 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行动清单
- 先确认这一章处理的是关系边界、实体权利,还是程序路径。
- 把本章规则转成一份自己的核查清单,而不是只记标题。
- 遇到争议时,同时找法条、细则、答复和案例,不单押一个来源。
- 保留时间线和证据链,因为劳动法适用高度依赖事实顺序。
本章图版学习路径
不是平铺图片,而是把附录对照表和证据页重新挂回到争议处理、条文定位和制度核查里。
本页暂无关联图版。
原书法规深读
劳务派遣规则
它解决什么问题:解决企业通过派遣用工时,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比例和程序如何控制。
怎么用:一旦企业不是直接签劳动合同,而是通过派遣用工,就应先审查派遣规则。
提醒:把派遣当成无限外包工具,通常是高成本争议的起点。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
它解决什么问题:让你看到群体协商是如何正式进入合同体系的。
怎么用:处理员工规模较大、制度统一调整的情形时,要核查集体协商程序是否完整。
提醒:只从个体合同角度判断,往往会漏掉集体协商的程序性要求。
第二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本行政机关办公场所、网站上公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期限、条件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监督电话,并在本行政机关网站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向社会公布获得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单及其许可变更、延续、撤销、吊销、注销等情况。
经济性裁员与工龄问题
它解决什么问题:回答企业收缩、改制、历史用工转化时,成本和资格如何计算。
怎么用:组织调整时要提前测算工龄、补偿和裁员程序,不要等到争议发生再补课。
提醒:历史遗留工龄、身份变化和转制背景,往往是计算争议最深的地方。
第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已经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履行至期限届满。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复函型规则
它解决什么问题:补足主法没有展开、但实务中反复出现的特殊解释口径。
怎么用:碰到边缘事实时,别只查法条标题,也要查行政复函和司法答复。
提醒:很多实务争点输赢,恰恰取决于这些不起眼的解释文件。
第二十五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等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以及船员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使用国际远洋海员的,不受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限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辨析题
为什么这部分看起来零散,实际上却最接近企业真实高频风险?
查看参考答案
因为这里收的是最容易出事的具体制度: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集体协商、经济性裁员、工龄和解除复函。它们常常决定争议成败。